一对男同性恋人在发生关系后,被害人又要求再次发生关系,被告人不愿意,并为了摆脱纠缠将对方杀害。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司马XX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012年初,被告人司马丛荣通过同性恋网站认识了被害人张某。张某对司马丛荣在经济上提供帮助,生活上关怀备至,俩人成了一对同性恋“夫妻”,司马丛荣称张某为“老公”。 2013年5月17日上午,二人骑摩托车到一山上发生了性关系。后张某又要求发生关系,司马丛荣欲摆脱张某,遂捡起竹棍打击张某的喉咙下巴、额头,并用砖头砸其胸部,然后逃离现场。2013年5月23日,司马丛荣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经鉴定:张某系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一对男同性恋人在发生关系后,被害人又要求再次发生关系,被告人不愿意,并为了摆脱纠缠将对方杀害。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司马丛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物质损失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司马丛荣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司马丛荣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司马丛荣的犯罪行为致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遭受了物质损失,应依法赔偿。(文中姓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