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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所负责人获刑,2400多万稀土矿遭破坏

来源:温州刑事辩护网    时间:2012/11/5 19:02:51    浏览:2353  次
“2010年1月的一天,宋发金与另一国土员来麻疯垅检查过,发现黄某田的自留山茶叶坑山场有人在挖洞,没有说什么就走了,之后再没有人来过检查了。”这是非法采矿人员蔡韶陆(已判刑)在法庭上的一段供述。正如蔡韶陆供述所说,广东省仁化县长江镇沙坪村麻疯垅山长时间被非法开采稀土矿,无人过问,造成国家价值2400万元矿产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宋发金何许人也——仁化县国土资源局长江镇国土所副所长,主持该所全面工作,日前,宋发金被仁化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10年1月的一天,宋发金与另一国土员来麻疯垅检查过,发现黄某田的自留山茶叶坑山场有人在挖洞,没有说什么就走了,之后再没有人来过检查了。”这是非法采矿人员蔡韶陆(已判刑)在法庭上的一段供述。正如蔡韶陆供述所说,广东省仁化县长江镇沙坪村麻疯垅山长时间被非法开采稀土矿,无人过问,造成国家价值2400万元矿产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宋发金何许人也——仁化县国土资源局长江镇国土所副所长,主持该所全面工作,日前,宋发金被仁化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非法开采矿主小恩小惠 执法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价值2400万元矿产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是怎样造成的?被告人宋发金在法庭上是这样供述的:2009年12月3日,罗文(原长江镇国土所所长)调离后,长江国土所工作由我负责。2010年1月的一天,我和所里的一名国土员一起骑着摩托车去到长江镇沙坪村委会低坪村小组麻风垅处,我们发现现场有许多水管,厂房里有许多工人,我们就怀疑该点还在继续探矿,于是我就打电话找蔡韶陆,问他是谁在那里探矿,他在电话里说是罗某逢,于是我们就去找罗某逢,当时是蔡韶陆打了电话给罗某逢,要他到508工区门口等我们。然后,我们就出到508工区门口见到罗某逢,他是开小车来的,我们就一起进了一间508工区房子,我们就对罗某逢下发了一份责令停止开采通知书,罗某逢签收后对我们说:“今天就不陪你们吃饭了”。他就给了我们各一个信封,我们离开508工区后,在路上发现我们的信封各有2000元人民币,回到所里后我们就没有将罗某逢、蔡韶陆等人在沙坪村委会低坪村小组麻风垅非法探矿的情况报告给县国土局和长江镇政府,对该点我也没有具体安排所里的人员进行巡查。

  同年10月份和11月份我去过两次巡查,因该点没有异常情况,我们就没有对该点下发责令停止开采通知书,也没有向镇政府和国土局汇报检查情况,之后蔡韶陆等人请我吃饭,并给我两条红枚王香烟。此后我就没有对该点进行检查和巡查了。

          法院认定被告人宋发金构成玩忽职守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发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导致蔡韶陆等人在仁化县长江镇沙坪村麻疯垅山长时间非法开采稀土矿,造成国家矿产资源遭受严重破坏和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其辩称:蔡韶陆等人非法开采稀土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2400.72万元,是其担任长江国土所负责人之前就已存在的,对此损失不应由其一人承担。经查,其担任长江国土所负责人之前,长江镇沙坪村麻疯垅非法采矿点只是前期开路、挖沉淀池、整理平台等,未有证据证实已被大量开采,且其前任所长对该非法采矿点已下发《责令立即停止开采通知书》,并要求其今后要加强对该点的巡查。但其在负责长江国土所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使国家矿藏资源遭受重大损失,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故其的辩解理由不足,法院不予采纳。

  据此,仁化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宋发金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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