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您是本站第4027434位访客

主页 > 律师说法 >

为逼人修桥烧毁砂场 23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获刑

来源:温州刑事辩护网    时间:2012/7/22 21:27:14    浏览:2303  次
 7月19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对罗庆礼等23名被告人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首要分子罗庆礼、罗庆初、钟学思、钟学武、宋彩芬判处四年或三年有期徒刑,对其余18名积极参加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11名被告人宣告缓刑。
7月19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对罗庆礼等23名被告人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首要分子罗庆礼、罗庆初、钟学思、钟学武、宋彩芬判处四年或三年有期徒刑,对其余18名积极参加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11名被告人宣告缓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以来,广西岑溪市马路镇车垌村的村民为了让位于该村的马溪砂场给他们建造大桥,修筑两岸河堤以及支付补偿款,多次与经营该砂场的业主发生纠纷并阻止砂场作业,致使该砂场一直无法正常经营。2011年7月7日,该村村民得知位于该村的马溪砂场准备开始采砂作业后,罗庆礼、罗庆初、钟学思、钟学武、宋彩芬便提出要采取烧、砸砂场的方法来彻底阻止砂场采砂。次日9时许,罗庆礼、罗庆初、钟学思、钟学武、宋彩芬等组织钟全军等另外18名被告人及村民用事先准备好的汽油瓶、锄头、钢钎、铁锤、柴刀等工具,烧毁马溪砂场的采砂船、电力变压器,砸烂、焚烧砂场的房屋,造成砂场经济损失15729元,使砂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遭到严重破坏。被告人并在公安机关及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处置该事件时拦截村道,阻止处置人员离开现场。事后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查处,向政府施加压力,又组织十几名村民到广西区政府门前以拉横幅标语等形式闹访,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罗庆礼等23名被告人为了达到马溪砂场帮助车垌村民建桥、修筑河堤等目的,无视国家法律,组织、纠集他人或积极实施焚烧、毁坏砂场的生产设备和生活设施,阻挠公安民警维持秩序等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砂场的工作、生活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事后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查处又组织或参与上访,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温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王青山,咨询电话:13957789915  QQ:719618077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
最新评论
  最前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页  
温州刑事律师王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