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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自由,与他人无关

来源:温州律师 温州刑事律师 温州刑事辩护律师 温州刑辩律师 王青山律师 温州知名律师 温州著名律师    时间:2011/7/19 19:49:49    浏览:24507  次
这个意义上说,卖淫关系不仅包括商业性的性服务,而且包括以经济上的抚养作为交换条件的夫妻关系中的妻子,甚至包括与“富婆”结婚的男子。按恩格斯的观点:那些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出于贪婪而结婚的女人,那些为了有人付帐单、买房子、衣服和首饰的女人,她们除了名字不叫妓女之外,与妓女毫无二致。
中午跟同事闲谈一个容留卖淫罪,说着说着就说到一个常引起争议的话题,卖淫是不是合法?是不是要卖淫合法化?对于卖淫这个问题,我想很多人都谈论过。
      激进女权主义认为,卖淫与非卖淫区别的关键因素在于其中是否包含了财产关系。因此,卖淫与婚姻只是形式不同而内容及其本质完全相同,都是用钱来交换性服务,一个是批发,一个是零售。
      伟大导师恩格斯曾经指出:近现代的文明社会是建立在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基础上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卖淫关系不仅包括商业性的性服务,而且包括以经济上的抚养作为交换条件的夫妻关系中的妻子,甚至包括与“富婆”结婚的男子。按恩格斯的观点:那些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出于贪婪而结婚的女人,那些为了有人付帐单、买房子、衣服和首饰的女人,她们除了名字不叫妓女之外,与妓女毫无二致。卖淫比“合法卖淫”(即婚姻)坏不到哪儿去。妇女卖淫,充当妓女,公开出卖自己的肉体,向男人提供服务,自力更生,获取报酬。唯一区别就是:一个把自己卖给一个人,一个把自己卖给许多人,少了一道程序而已。
      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包括性自由、性自治、性完整与肉体安全、性公平、性快乐等等性权利。作为一个完全主体的公民,是不是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呢?本人认为是可以自由处分的,也倾向于卖淫合法化这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明文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公民有权利自由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单就卖淫行为本身来说,它并没有侵犯任何人法律意义上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故意传播性病者除外),为什么要受到法律的处罚呢?也许,那些支持卖淫非法化的人会认为,卖淫活动侵犯了嫖客妻子或嫖客未来可能妻子的“配偶权”,侵犯了妻子或未来可能妻子所拥有的、与该嫖客性交的专有权,这也就是侵犯了某一公民现实的或潜在的人身权,因而是应受惩罚的。
      如果按此观点,卖淫非法的话,那通奸也是非法。通奸的行为也犯了嫖客妻子或嫖客未来可能妻子的“配偶权”,侵犯了妻子或未来可能妻子所拥有的、与该嫖客性交的专有权,但法律并没有规定通奸属于非法行为。如果为保护某一个不特定公民潜在权利的作法,与将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归于另一个公民的人身权的规定一样,那是令人费解的。
      网上有许多的观点认为卖淫合法或非法,卖淫合法的人认为:人有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和自由,从经济角度,卖淫合法化可以增进就业、减少贫富分化、增加税收,从犯罪学角度,减少性犯罪,有利于性病爱滋病防治等等。反对卖淫合法化的认为,卖淫有损文明有损道德有碍尊严有伤风化。
      但其中一个观点本人最为赞同,卖淫是不是合法,首先要区分性权利是财产权还是人身权?进而从法律上得出卖淫是否合法。
      如果把性和性的器官及其功能作为财产的话?那这种以财产形式存在的“性”是不是为其配偶所占有?如果是财产,那不仅为公民本人所拥有,而且还为其配偶所共有,并且这是一种民法上的共同共有,那么卖淫是非法的。
      如果性权利是人身权的话,从“人身自由”原则,《民法通则》所规定的“自愿”原则来看,卖淫就应当是合法的。
      人身权是指与自然人的人身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可分离的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类。而人格权主要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年龄权和隐私权等,身份权则包括配偶权、亲权和亲属权等。我国民法虽然未对性权利作出明确的界定,但性权利作为一种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更接近人身权的构成要件,应属于身体权、名誉权、隐私权及配偶权中的一部分,不属于以财产为客体的财产权(物权、知识产权和债权)。
      本人认为性权利属于私法上的人身权,卖淫应当是合法的,禁止妇女卖淫违反法律的规定,也违背法律的精神。卖淫这个问题,属于私人的道德问题,好比通奸,属于道德范畴。法应该给予个人就私人道德问题作出选择和行动的自由,不能强加干预。
      其实和同事讨论卖淫合法与否,就像去讨论太监会生男孩还是女孩一样,没有结果,观点在每个人的心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卖淫之所以不能合法化,也有一个重要的原因。相对于目前国情来说,妓女是作为一种奢侈品而存在,并非做为社会底层的劳动者而存在。妓女在经济上高人一等,如李师师,薛涛这样的才貌俱佳的高收入者,造成中国民众对卖淫深恶痛绝的原因之一。妓女这东西,好比价格昂贵的法国菜,对大多数人而言,只能看看罢了。
温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王青山,咨询电话:13957789915  QQ:71961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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