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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警方涉嫌对“逃跑新郎”刑讯逼供,至于是不是,个人观点而已

来源:温州律师 温州刑事律师 温州刑事辩护律师 温州刑辩律师 王青山律师 温州知名律师 温州著名律师    时间:2011/7/19 19:48:45    浏览:25512  次
今天看到一则新闻,说乐清虹桥的一个新郎瞿某,涉嫌开设赌场罪,被网上通缉,在结婚当天,被乐清警方抓了。乐清警方决定人性化执法,只要瞿某如实交代,就让他先回去参加婚礼,但瞿某一直不配合警方。
今天看到一则新闻,说乐清虹桥的一个新郎瞿某,涉嫌开设赌场罪,被网上通缉,在结婚当天,被乐清警方抓了。乐清警方决定人性化执法,只要瞿某如实交代,就让他先回去参加婚礼,但瞿某一直不配合警方。当晚6时许,怕耽误婚宴,新郎的朋友便代瞿某去把新娘接到婚礼现场。民警耐心劝导瞿某,并向其告知相关政策。在此期间,瞿某的亲友也赶到公安局,希望瞿某尽快交代问题后参加婚宴。一边是可能要面临的刑罚,一边是亲友们的焦急等待,当晚9时多,经过一番激烈思想斗争的瞿某终于向民警交代了开设地下赌场的有关情况。随后,乐清警方对他实行监视居住的处罚。当晚10时许,瞿某被等在公安局门口的朋友接走,急匆匆赶往酒店。

     根据新闻报道的内容,本人认为乐清警方涉嫌对新郎瞿某刑讯逼供。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审讯方法。所谓变相肉刑,是指对被害人使用非暴力的摧残和折磨,包括精神上的折磨。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新郎瞿某被抓,可又急着回去结婚。警方耐心劝导瞿某,只要交代就能回去结婚,反之,别想回去结婚。对新郎瞿某而言,结婚是人生第一大事,如果回不去,面子事小,作为一个男人来说,失信于女人,特别是一个自己深爱的准老婆,那将是无法弥补的遗憾。

     而乐清警方正是抓住了新郎瞿某这个弱点,对其进行精神上的折磨,时间越久,折磨越大。这种无形的,精神上的折磨,不是一般人能承受住的,除非瞿某这个新郎根本不爱新娘。试问乐清警方:这种以不能结婚为要挟,以把相爱的两个人分开为要挟,让一个男人无法完成对一个女人的承诺为要挟逼取口供,这样的口供有效吗?这种对新郎瞿某进行精神上的折磨、摧残获得的口供可以当证据使用吗?我认为这是使用变相的肉刑,涉嫌刑讯逼供。

     如果真要人性化执法,完全可以派人在婚礼现场监视新郎,让其完婚以后再抓。如果进一步人性化执法,等新郎跟新娘洞房嘿咻以后再抓。也许新郎看到你们这么人性化,一到局里,一骨碌的就全交代了,不用你们费心,皆大欢喜。

     至于乐清警方的这种做法算不算刑讯逼供?个人观点而已。
温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王青山,咨询电话:13957789915  QQ:71961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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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这样也算的话 你还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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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律师,就怕没事,还要生事。律师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要维护当事人或委托人的权益,但更要司法公正,记得有一个律师,这样介绍自己,不知道是法盲,还是无知,某嫌疑人该判死刑,结果判了死缓,某嫌疑应该判实刑,结果判了缓刑,这样的律师是只有钱,没有法律的垃圾
管理员回复:管理员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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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刑事律师王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