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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汉强奸九旬老妪

来源:温州律师 温州刑事律师 温州刑事辩护律师 温州刑辩律师 王青山律师 温州知名律师 温州著名律师    时间:2012/7/19 16:57:21    浏览:6702  次
7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韦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宜州市祥贝乡某村的韦某(生于1941年12月)为老不尊,于2011年10月至11月,趁本屯的韦老妪(生于1923年)家中无人,四次窜入其家对其强奸。

  公安机关作出鉴定结论,证实被送检的可疑斑迹与韦某的DNA基因相符。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某多次强奸80岁以上老年妇女,应予以重惩。被告人韦某侵害的被害人年老体弱,无反抗能力而采取捂嘴巴的方式对被害人实施奸淫,为此被告人韦某以被害人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辩解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信。根据被告人韦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上述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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